
-
chenyong 發達集團董事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6-25 09:19
兩岸租稅協議 助台商減稅39億
本帖最後由 chenyong 於 15-06-25 09:21 編輯
2015年06月25日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06-25/clipping/656/a04a00_t_01_02.jpg
歷經六年談判,兩岸租稅協議可望於今年內簽署。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4)日表示,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將在平等互惠原則下消除雙重課稅問題,台商整體稅負可望減輕39億元,同時有助於稅留台灣。
財政部昨天召開兩岸租稅協議公聽會,由張盛和親自主持。他指出,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台商的營業利潤、股利、利息及權利金收入等,都能適用優惠稅率,有助減輕台商的租稅負擔。
張盛和說,兩岸租稅協議經過多年談判,如今雙方都有具體共識,我方也爭取到四大有利條件:一、確立我方擁有股份轉讓所得之課稅權;二、台商經第三地公司投資大陸者,可受該協議保障;三、明訂「四不原則」破除資訊交換的疑慮;四、台商在部分項目擁有更優惠稅率,稅率低於大陸與其他國家簽署的其他102個租稅協議。
張盛和說,兩岸租稅協議係由所得來源地(如大陸),提供對方居住者(如台灣)減免稅措施,依目前兩岸經貿及投資關係,大陸主要扮演所得來源地角色,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預估台商整體稅負將減輕39億元。
財政部表示,兩岸租稅協議也有助於稅留台灣。依據委外研究報告,以台商100年度在大陸投資獲配股利匯回台灣推估,假設股利分配率最低為20%,最高為100%,台灣稅收可望淨增加81億元至133億元。
另外,學者建議訂定日出時間供台商因應,張盛和則說,在兩岸監督條例的規範下,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必須送立法院逐條審查,三讀通過後經總統公佈才生效,從簽署到生效仍有一段時間,財部也將對外加強宣導,因此不須增訂日出條款。
財政部強調,兩岸租稅協議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優於大陸與其他國家簽署的其他102個租稅協定,適用雙方人民和公司,而且不限公司規模,包括所得稅、營業利潤、兩岸海空運收入等,將適用免稅或優惠稅率,業界均盼望儘速簽署。(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