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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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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10 22:31
付滿期金不到位 金管會金檢壽險業
2015-05-10 22:29:04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金管會檢查局啟動歷年首見「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案檢查,首波針對壽險業展開金檢。檢查局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壽險業申訴案及申請評議案件量始終最大,有必要了解壽險業服務現況,促使壽險公司服務更到位。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任內除修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針對不當銷售金融商品,增訂「懲罰性賠償請求權」,加重「銀行、保險、證券」三業的罰鍰處分責任;現在連檢查局也跟進,今年首度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列為專案金檢項目,展開金檢。
檢查局表示,過去針對金融業做一般業務檢查時,也會檢查有關消費者權益項目,但今年首度列為專案檢查項目;首波已針對壽險業展開金檢,未來不排除針對銀行及證券業,也進行類似專案檢查。
檢查局此次針對壽險業專案金檢項目,包括:有無主動通知保戶領取保險滿期金,保戶若無領取,有否持續追蹤,若找不到保戶,滿期金掛在帳上,是否合理等。檢查局官員說,因為發現有個案,保戶已100多歲,但還沒來領保險滿期金,但台灣百歲人瑞不是那麼多,有可能是壽險公司通知「不到位」,應加強服務。
但壽險業者表示,根據壽險公會統計,目前壽險業「找不到」保單受益人領保險滿期金的比率「僅1個百分點」,機率非常低;雖然現行沒有任何一條法規規定,壽險公司須主動通知保戶來領滿期金,但通知客戶領滿期金,早就是壽險業「服務」的一環。
且市場競爭結果,幾乎所有壽險公司都會主動通知保戶來領滿期金,一是為服務客戶,二是滿期金「也是一筆新生意」,保戶有可能拿滿期金再買其他保險;至於找不到保戶,資金只好掛在帳上,則是「會計處理」規定,金管會若有意見,應修改會計處理原則,非規範壽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