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2 21:10

春假期間 保證金調高10%

春假期間 保證金調高10%

2015-02-02 聯合晚報 記者/嚴雅芳
今年春節假期從2月16日至2月23日計有8天休市,期交所參考國外主要交易所逢較長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的風控措施,沿用過去3年春節前夕調高保證金的作法,將於今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期貨契約及黃金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2月12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以台指期而言,2月2日的原始保證金83,000元為例,將調高至92,000元,調幅約10.8%。
期交所預計於2月12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期貨契約及黃金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2月13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後生效,並預計至2月25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2月12日的保證金。以台指期為例,假設原始保證金調高後92,000元,屆時將調回調整前的83,000元。不過,實際調整數仍要待2月12日期交所另行公告。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於2月13日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及帳戶權益數的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此外,因本月第三個星期三2月18日無交易,2月到期的股價指數類契約及股票類契約最後交易日順延至2月24日;而2月第四周到期契約(201502W4)的開始交易日亦順延至2月24日,惟其最後交易日仍為2月25日;另2月黃金類契約的最後交易日亦維持於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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