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lth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23 22:47

毛揆:電業法恐大幅提高電價

行政院長毛治國昨(22)日指示,電業法依立院附帶決議,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他強調,電業法核心精神在如實反映電價成本,未來若逐年減少核能發電、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電價恐將大幅提高。
經部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新電價公式通過後之因應作為」,毛揆指示經濟部儘速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研議運作機制,並要求台電公司精算成本,研提電價調整方案,透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專業審查,今年4月1日進行首次電價調整。經部次長沈榮津表示,依目前國際燃料趨勢,4月份電價降價將大有空間。
毛揆表示,新電價公式於1月20日獲立法院審定通過,讓電價漲跌更制度化、透明化,以提供穩定及可靠的電力,滿足民生及工商業發展所需,有助電業永續經營。
行政院將依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經部半年內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毛揆強調,「電業法」核心精神在於如實反映電價成本,未來若逐年減少核能發電、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電價將大幅提高。
毛揆說,電業法將促成發電產業自由化,一方面既要維持相對低電價,另一方面要面對非常有限的能源選項,在能源組合方面將面臨高難度挑戰,不過,政院仍會依立法院附帶決議,提出電業法修正案。
針對教育部所提全國各級學校給予優惠電價補助問題,毛揆指出,優惠電價是政府政策,其價差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公立學校優惠電價價差由教育部負責,私立學校由台電吸收,未來如因政府財政無法負擔,再於電價公式內加入新選項來因應。
新電價公式除已刪除「每度重建成本」0.1元外,並將「所得稅」併入「稅捐及規費」項目,未來電價將按公式每半年檢討一次,且設漲幅上限,半年調幅不逾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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