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17 23:32

總工時沒上限!台北、台南保全最血汗

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占三分之一,凸顯保全長工時問題;勞動部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未訂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結果台北市、台南市都高達四周288小時,等於每月除例假日外,上班日每天工作12小時,全月最高工時達312小時,是全台最血汗的保全。
南投縣保全業上限為每月總工時240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約9小時,是全國最低。
勞動部表示,去年曾針對是否修改三年前訂定的保全人員指引,邀請地方政府及保全業勞雇團體代表開會;但出人意外的是,保全業勞雇雙方都主張暫不修訂,原因是勞方擔心一旦工時上限下修,加班費縮水,薪資更低。
保全人員屬於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99年、100年間發生多起保全人員猝死案件,促成勞動部於100年4月訂出「保全業保全人員工時審核參考指引」,但其中只規定每日正常工時10小時,連同加班,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此標準適用一般大樓保全、警衛等對象,至於工作密度較高的人身保全及運鈔車保全,另訂每四周正常工時上限168小時。
但該版本未訂全月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自訂,勞動部去年檢討該指引時,整理各地方工時指引,發現各地差異性極大;其中最血汗的是台北市及台南市,採四周最高288小時,等於扣除七休一例假後,24天上班日都是每天12小時;排名第二的是高雄市及新竹縣,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240小時,加班最高48小時,合計每月總工時上限288小時,等於扣除例假日,每天工時達11小時。
高雄市產業工會表示,102年職業病統計,32起過勞死案例中有11案是保全人員,保全人員佔三分之一,長工時就是禍首,勞動部應該強力介入,避免更多保全人員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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