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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1-10 16:57

名將胡璉後代爭產 孫子敗訴

2015年01月10日 16:03
陳志賢
知名將軍胡璉的第三個兒子胡之耀的子女,日前控告繼母廖淑貞未將父親胡之耀留下的人民幣400萬元遺產公平分配,並侵占入已,涉嫌侵占。高等法院日前判處廖婦無罪確定。
胡璉為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四期畢業,曾任駐越南大使、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被後人稱為「金門現代恩主公,胡璉生前曾獲頒青天白日勳章,勳章曾經一度被陸客偷走,而登上媒體版面。
判決指出,胡璉兒子胡之耀娶宗姓女子為妻並生下多名子女,後來與丘姓女子非婚生下多名子女,宗女過世後,再於2005年間與廖姓女子結婚。胡之耀在2011年12月31日過世。
丘女的子女主張,父親胡之耀2011年7月8日,將人民幣400萬元轉存廖姓女子的大陸帳
戶,在父親過世後,這筆錢應做為遺產分配;廖女在2012年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時,將這筆錢記載為贈與,涉嫌侵占。
法院審理時,廖女辯稱,她沒侵占意圖,否則不會主動將這筆錢列入清冊陳報,且這筆錢確實是受贈所得。
法院發現依廖女入出境紀錄顯示,胡之耀在12011年7月8日辦理轉存時,廖女並不在場。廖女曾在承諾同意書上簽名表示,「她與胡之耀共同生活20年財產金錢均是由胡之耀給與,以保胡君百年,廖女可生活無後顧之慮,但如廖女百年,所有財產,同意由胡之耀子女繼承」等語,可見胡之耀於生前也有可能將財產贈與廖女,才會要求廖女書立這份承諾同意書,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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