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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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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4 07:53
立院18日審電價公式 過關難度高
新任經濟部長鄧振中走馬上任後首推的「電價公式」審議,已獲立委正視,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排定18日審議「電價公式」,但包括重建成本、所得稅爭議、反映周期過長等,電價公式通過要很拚。
由於燃料成本約占電價的六成,新版電價公式已導入燃料條款的機制,公式可以回顧前半年的燃料價格,並預估未來半年的燃料價格走勢,藉此逐年調整當年的合理電價。
儘管台電已粗略估算今年因燃料成本下跌而增加的獲利為90億元;鄧振中也承諾非台電努力部分的盈餘,將「通通拿出來回饋」;但仍不願鬆口讓「電價回饋」與「電價公式」脫鉤。經濟部國營會解釋,新版電價公式通過後,台電才會進一步精算因為燃料成本下跌、可回饋給民眾的金額。
審視電價公式,除燃料價格之外,包括稅捐規費、合理利潤、所得稅、每度重建成本,皆是影響電費的構成要素,其中有關「重建成本」仍是為財務結構重整所必須。截至去年底累積虧損高達2,084億元,已逾資本額逾半,台電表示,過去長達八年的虧損與電價「凍漲」無法反映燃料成本有關;故時任財經政委薛琦建議,每度電加收0.1元重建成本,讓台電十年內補平累積虧損。
不過,行政院長毛治國上周五在施政總質詢時已鬆口,電價公式與台電虧損切割處理,意味著經濟部與台電針對「重建成本」妥協的機會很大。
另外,也有學者質疑,電價公式既然有反映國際能源價格「浮動」的目的,就應該即時反映;但台電公式檢視周期長達一年,而燃料成本的檢視周期是過去半年以及預測未來半年,萬一上半年燃料價格大跌,但接下來會大漲,如此民眾根本難以享受到電價「浮動」的好處。
至於所得稅納入電價公式,更讓外界質疑是否台電賺愈多、繳稅愈多,反而讓每度平均電價愈高,讓民眾有「你賺錢、我繳稅」的疑慮。預計18日初審時,立委質疑的砲火將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