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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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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6-10 17:06
板橋都計通檢案審議通過,擬明年3月實施
《傳產》板橋都計通檢案審議通過,擬明年3月實施
2014/06/10 11:54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為整合板橋與新莊雙核心領導新北市邁向國際大都會,新北市府積極辦理「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今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全案預計103年完成審議程序,104年3月發布實施。
板橋都市計畫自民國82年10月完成第二次通盤檢討後,計畫實施至今已超過十多年未有全面性之通盤檢討,加以新板特區細部計畫於民國83年發布實施,區內相關公共建設及民間實質投資開發均已陸續完成,且江翠北側地區整體開發區亦陸續開發,現行板橋都市計畫已無法因應目前及未來之發展,期透過本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加速公共設施與公用設備開闢,建構完整交通路網系統,提升土地使用效能,改善居住環境品質。
除了上開計畫檢討外,為了提升板橋都市計畫居住與環境之品質,在本次通盤檢討作業,亦配合103年5月1日正式上路「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除增加法定空地留設,亦將滯洪、綠能設施設置等相關義務性規定納入,讓未來地區開發更能兼顧環境品質,也讓都市計畫於檢討後更貼近民眾生活需求,形塑優質宜居生活環境。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邱科長信智表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重新辦理公開展覽並舉辦公開說明會,屆時將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讓土地所有權人更了解本案內容,全案預計103年12月完成審議程序,104年3月都市計畫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