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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8 08:33

勞雇糾紛 管委會主委憂心「公親變事主」

針對勞動部擬從七月起,將公寓大廈管委會受雇員工納入適用勞基法,由於目前大多數大樓社區都與保全及物業管理業者簽約,負責維護安全及環境整理,這些人在公司就享有勞健保,對社區住戶影響並不大。
「管委會雇用員工也是勞工,應該享有勞工應有的保障」,北市成功中央區管理委員會表示,日前看到勞動局的公告,曾向北市府詢問相關細節,儘管管理費支出會因此增加,不過法規怎麼規定,當然遵照辦理。
台北市信義新城管委會主委劉家泉表示,社區的受雇員工,一般來說包括保全、停車場管理人員、清潔、園藝人員等,信義新城大多都是和物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簽約合作,員工本來就享有勞健保,影響不大。
曾任新北市汐止區社區管委員會主委的資訊科技公司董姓協理表示,社區雇用的保全及清潔打掃人員,都以統包方式,與物業管理公司簽定合約後,由物業管理公司派專人負責。
至於是否擔心主委有可能因此「公親變事主」,劉家泉認為,社區都和物業管理公司合作,一切照著合約走,可避免勞資糾紛的麻煩。
新北一家保全公司湯姓經理表示,上月曾有某社區管委員會急忙與公司接洽合作事宜,就是擔心大樓管委會自行聘雇的大樓管理員,自下月起適用勞基法,深怕萬一處理不當,產生勞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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