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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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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25 20:32
F公司監理 與本國公司相同
F公司監理 與本國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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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4/04/25 18:19 最新更新:2014/04/25 18:19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5日電)F-再生遭美商研究機構格勞克斯(GLAUCUS)爆料財報不實,引發外界對海外第一上市公司(F公司)監理疑慮,台灣證券交易所澄清,F公司監理原則與本國公司相同。
證交所表示,F公司不論在財報公告、月營收資訊、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等,資訊公開程度與國內企業並無二致,推動優質的國內外企業加入資本市場籌資,是全球交易所持續努力的任務。
目前F股上市產業涵蓋範圍廣泛,包含塑膠、觀光、航運、電機、百貨、生技醫療等產業,且來台上市企業資金背景也以台商為主,總計目前掛牌37家第一上市公司中,有28家屬台商企業背景,占全體第一上市公司76%。
證交所指出,平時對F股即已採行相關監理措施,包含財務報告審閱、內控查核及重大訊息管理等,針對F-再生個案,將持續瞭解查證。
證交所重申,對F股上市標準、上市後監理都與國內公司原則相同,對於外國企業來台上市,證交所除了比照國內上市門檻審查外,也有若干強化規範,例如要求設置台籍獨立董事等,在上市後監理方面,對F股上市後審查及抽核比重也較國內企業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