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毅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2-23 10:15

全球5國家主要太陽能相關補助內容評析

經濟日報 記者何易霖
台灣實施再生能源法進入倒數計時!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透露,立法院本會期可望三讀通過再生能源法,最快明年中正式上。不僅給予裝設補貼,還將規範台電以高於市價三至四倍的價格收購民眾太陽能發電產出的電力,且不排除將未來公共建築強制導入,預料將刺激台灣本土內需以倍數幅度成長。
投信法人表示,政府補助是太陽能發展最大動力,台灣給予裝設補貼與發電購回「雙重補助」,有助增加民眾裝設意願,昱晶(3514)、茂迪(6244)、益通(3452)、昇陽科(3561)、中美晶(5483)、綠能(3519)、合晶(6182)等概念股將直接受惠。
太陽能業者對此表示多表「樂觀其成」。業者認為,台灣過去都是太陽能發電產品輸出國,隨著立法獎助裝設國內太陽能發電,將可刺激內需市場,是業界一大利多。王運銘指出,再生能源法案針對風力、太陽能、生質能等再生能源進行推廣。最受矚目的太陽能發電應用方面,獎勵裝設量達650萬千瓦(kW)除既有的裝置補助外,還將設定太陽能發電賣回台電計價公式,預計藉此可帶動台灣太陽能發電量大增。
目前國內已針對太陽能裝設給予五成、上限15萬元的補助。王運銘說,再生能源法上路後,補助比重與上限可能會有調整;至於太陽能發電賣回給台電,原則上將以傳統電價的三至四倍(相當於每度八至十元)為定價基準,並會視匯率、太陽能裝置價格等變動因素,每隔一段時間進行調整。
王運銘說,再生能源法實施後,政府的目標是要在民國114年時,將全台太陽能發電量由去年底的280萬千瓦增加到845萬千瓦,相當於全台灣發電裝置量的15%,總發電量的8%。
王運銘強調,再生能源法實施是台灣與國際社會節能減碳接軌的重要里程碑,為了落實推廣,未來民眾裝設再生能源發電,也不會受到森林法、都市社會計畫法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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