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耐隆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3-21 11:37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 誰是贏家?

行政院已經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修正案,第三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新增開放項目包括製造業115項、服務業23項及公共建設23項;累計三波開放,製造業開放幅度已達97%,服務業與公共建設的開放幅度均為51%。
其中,業者與投資人相當關切的發光二極體(LED)與太陽能電池確定在開放之列,而積體電路、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液晶面板及其組件、金屬切削工具、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等5大關鍵技術產業雖然取消參股上限,但卻改以「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作為約束,在此情況下,實際放行的持股比例將不會超過50%。
由於去年開始的歐債危機,全球經濟成長趨緩,為增加國內投資,馬政府除不斷對外招手,吸引外資來台投資,也積極檢討開放陸資來台,目前終於定案,不過,由於兩岸的特殊情勢,希望中國大陸資金來台,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會被在野黨批評為引狼入室、引鴆止渴,但如果限制過多,又沒辦法獲得實際利益。
從民國98年6月30日第一階段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到現在近3年的時間,已核准陸資來台投資案合計僅217件,投資金額也僅2.72億美元,實際到位金額更只有1.6億美元,連杯水車薪可能都還不如。
此次雖然將製造業開放投資幅度增加到97%,表面上看來已大幅開放,不過,有了「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的緊箍咒,陸資在不以當最大股東、只能當第二大股東的條件,能否真正吸引資金到位,令人相當好奇,想要改善兩岸僅台灣大量資金投資中國大陸的現象,恐怕仍是遙不可及。
既然台灣對於開放陸資來台還有政治考量,更需評估國安上的風險,因此只能訂出瞻前顧後、綁手綁腳的投資限制,政府應該思考如何運用兩岸產業的優勢與競爭力,發展出適宜的經貿關係,兩岸既然已簽署ECFA,更應該好好利用ECFA的後續談判,為台灣的經濟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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