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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3-02 11:54

款待案動搖制度信心 港特首曾蔭權道歉:終生最大教訓

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昨 (1) 日到立法會,對自己接受款待引發的連串風波,向公眾鄭重道歉,同時決定放棄在卸任後,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單位,釋除公眾疑慮。曾蔭權形容,這次是終生最大教訓,承認忽視時代轉變,公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比以前更高,他詳細交代不是為挽回個人聲譽,而是希望挽回公眾對制度的信心。
《星島日報》報導,曾蔭權昨日出席立法會特別答問大會時,指明白事件動搖了市民對香港制度的信心,亦令到公務員對他的操守感懷疑及失望,他就此向公眾鄭重致歉。他表示,自己加入政府 45 年,有時有盲點,只相信自己一套,忽視了時代轉變,公眾對公職人員的要求更高,他希望由前首席大法官領導的特別委員會,可檢討現時的制度、規矩及操作方法,並為提出更好的指引。
他又指,為挽回公眾對政府在廉潔方面的信心,平息公眾疑慮,他與太太商議後,決定放棄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並盡快商討解約安排。他指,自己自上任後,一直為兌現選舉承諾,加強對特首申報利益方面的規管,如將《防止賄賂條例》中的適當條款擴展至特首,接受旅遊款待時亦按內部規定,付出不少於應該要付出的旅費,從不認為佔了別人便宜;不過現在巿民覺得不對,他一定會尊重巿民的意見。
他說:「自己在事件上「經一事、長一智」,此後會更小心處事及提高敏感度,他在餘下任期亦不會接受款待。」
有議員指,接載曾蔭權來往布吉的富商張松橋,是西區海底隧道與大老山隧道的股東,質疑曾在政府或行政會議討論隧道加價時,有沒有申報利益。曾蔭權指西隧有調整收費的機制,隧道公司可以法例所賦予的權力加價,無政府或行會批准,故不存在利益衝突,行會守則亦有指明,一般沒有利益衝突的朋友不需要申報利益。
對於租用全國政協委員黃楚標旗下大屋一事,涉嫌與黃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有利益衝突,曾蔭權指,他約 7 、 8 年前在社交場合認識黃楚標,每年見面約三次。他重申,發牌事宜由廣管局嚴格及獨立處理,除非有特別原因,行會才會修改建議。他承認,沒有向行會申報與黃的關係及來往,但強調在發牌時沒有「特別關照」黃楚標,亦沒有干擾發牌決定。
被問到政府於 2003 年以低廉租金,出租壽臣山軍火庫於美商會前主席詹康信作酒窖之用,曾蔭權有沒有申報與詹的關係,政府 2002 年以市值租金,將軍火庫租予詹的 Crown Worldwide Group ,租約期滿後在 2010 年再公開招標,該公司再以市值租金成為租戶,他並沒有參與批約決定。他又指,自己多年來將酒存於財政司司長及政務司司長官邸及禮賓府的地庫,他從未使用商業貯酒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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