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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19 20:21

台銀OBU獲准開辦人民幣業務

中央社 2011-09-19 19:57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9日電)台灣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請開辦人民幣業務,今天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明天起台銀OBU將可開辦人民幣業務。
台灣銀行發布新聞稿指出,兩岸貿易往來密切,繼台銀香港分行於98年11月20日獲金管會核准開辦人民幣業務後,今天OBU獲准開辦人民幣業務,將持續服務台商客戶。
台灣銀行表示,OBU開辦人民幣業務後,可對境外個人及法人提供存款、授信、匯兌、應收帳款承購、信用狀簽發、通知、押匯及進出口託收等服務,客戶透過OBU辦理人民幣業務,依法可享利息所得免扣所得稅的優惠。
台銀指出,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4條之1規範OBU得將各款業務委託經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的同一銀行(DBU)代為處理;台銀近160家分行幾乎均為外匯業務銀行,可為客戶提供OBU人民幣業務的服務。
台銀表示,在OBU開辦人民幣業務後,台銀將以香港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經驗,提供台商客戶更多元化的人民幣產品服務,進而協助客戶提升資金調度效率與彈性。
台銀指出,有人民幣需求的客戶可就近洽詢台灣銀行各地營業單位,或逕洽OBU人民幣業務聯繫窗口,電話為(02)2349-3848及(02)2349-3822。10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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