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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7-19 08:27
兩岸投保協議 快了
兩岸投保協議 快了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楊毅/台北報導】 2011.07.19 04:03 am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18)日首度鬆口,兩岸投保協議已進入「收斂」(即收尾)階段,但在人身安全與爭端機制兩議題上,還需最後著墨。據了解,經濟部仍傾向以兩岸自組仲裁機制為優先腹案,較不青睞前往香港等第三地仲裁。
大陸國台辦經濟局長徐莽上周低調來台,據指出,是與我方就8月中下旬登場的第七次江陳會有關。
上周施顏祥曾透露,海基、海協正商討第七次江陳會的舉行時間、地點,昨天他在媒體追問下表示,兩岸投保協議已在收斂階段,頗有預告江陳會將近的味道。
施顏祥表示,目前投保仍有兩大問題需最後商榷,一是人身安全保障,二是爭端解決。前者尚無法拍板,是因大陸法制不同,加上幅員廣大,針對我方盼在24小時內、最遲48小時通知家屬,大陸認為執行有困難;後者則牽涉到要如何明文規範爭端機制。
一般國內外常見處理投資爭端解方式有三,循法院途徑、調解與仲裁。據了解,在兩岸商訂的投保協議中,將包容三種爭端解決方式,但會針對私人企業與政府間(P2G)的投資爭議,特別制定一套遊戲規則。
知情人士解釋,即使兩岸未洽簽投保協議,目前私人之間的投資爭議都可循上述三種方式解決,「當事人雙方不僅可走法院,也可透過事先約定方式,指定任一海內外機構作仲裁或調解」,兩岸投保協議最精華之處,就在於針對P2G的爭議案,建立調解與仲裁機制。
調解與仲裁最大不同是,後者不論雙方接不接受,都必須接受仲裁員的仲裁結果,前者則需兩造都同意調解員的調解,才有拘束力。據了解,在我方試圖拋出兩岸P2G爭端可交付國際仲裁未果後,我方傾向改由兩岸自組仲裁機制為優先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