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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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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11-03 23:54
東生華 代重要子公司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8432)東生華-代重要子公司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辦公室: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3樓之1台中辦公室: 台中市北區忠明路424號4樓之12.事實發生日:115/11/3~115/11/3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1月3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台北辦公室︰交易單位數量:70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1,500元/月每月新台幣147,000元/月(含清潔、水電、管理費、未含營業稅)台中辦公室︰交易單位數量:11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450元/月每月新台幣8,300元/月(含清潔、水電、管理費、未含營業稅)使用權資產金額為新台幣3,639,432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與管理需要(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條件:租賃期間自116年01月01日至117年12月31日每月新台幣155,300元整(含清潔、水電、管理費,未含營業稅)。(2)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 2.1僅供創益營業辦公使用。 2.2未經東生華同意,創益不得將租賃物全部或部份分租、轉租、出讓、頂讓或以合作經營等其他變相方法由第三人使用租賃物,否則東生華得立即終止租約沒收押金並收回租賃物。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的結果(2)決策單位: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辦公室使用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