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 chen 發達公司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3-02 05:05

保全業屬性認定 勞委會將研議

疑似過勞死案頻傳,今有立委指稱1名29歲大樓保全員在日前猝死,也疑似過勞死。勞委會表示,近期將針對保全業的屬性及是否為責任制條件認定,開會研議。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正常工時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有立委今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1名29歲大樓保全員在日前猝死,保全員生前每天工作12小時,1年僅73天休假,質疑工時超過過勞死認定標準。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傍晚表示,已針對該案啟動「疑似過勞死認定機制」,調查該名保全員是否為過勞死。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並說明,勞動基準法第84-1條「另行約定之工作者」列出有36種職業適用,其中僅13類有被列為責任制,保全業則未列入責任制。目前保全業被認定為間歇性工作,並非責任制。
勞動條件處科長謝青雲說,有些大樓保全人員常坐在長坐在一個地方,偶而收收信、巡邏,類似這類工作,都屬間歇性工作。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表示,地方政府擔任核定勞資雙方工時是否合理的角色,立委提出的該案例,已超過正常工時84小時,但沒送地方政府核定勞動基準法第84-1條。
孫碧霞也說,36類行業別會因時空環境變遷,導致工時的需求有所變動,勞動條件處將再針對勞動基準法第84-1條施用情形做檢討,及責任制的認定。
謝青雲說明,保全業因環境工作而屬性不同,大樓管理員、學校保全等,工作環境、所需工時和屬性一定不同,因此本週內會先針對保全人員的屬性,開檢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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