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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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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23 18:44
富邦金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3樓、4樓2.事實發生日:115/6/23~115/6/23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4.其他核決日期:核決層級: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民國115年06月23日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3樓、4樓交易單位數量:3,801.32平方公尺(折合1,149.9坪)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NT$3,024.43元(含稅)租金總金額:每個月NT$3,477,798元(含稅)(2)使用權資產金額:NT$80,308,783元(含稅)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需求,續租前次移轉之所有人:(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 不適用(2)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3樓、4樓: 忠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 不適用(2)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3樓、4樓: 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 不適用(2)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3樓、4樓: 83.10.06前次移轉金額:(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 不適用(2)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3樓、4樓: NT$1,537,515,562元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租期:115年08月01日至117年07月31日租金總金額:每個月NT$3,477,798元(含稅)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2樓、3樓、4樓租金估價金額:每個月NT$ 3,553,305元(含稅)(2)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NT$ 73,716,244元(含稅)13.專業估價師姓名:林金生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60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符合營運需求,續租。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