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22 14:04

皇龍擬取得台南市永康區土地及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案,合計約8.64億元(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512)皇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台南市永康區永興段440-1地號土地及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補充公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南市永康區永興段440-1地號土地及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2.事實發生日:115/6/22~115/6/22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2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土地4865.74平方公尺,折合1471.89坪,每坪價格約52.2萬元,金額:768,326,500元(含稅)。(2)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95,550,000元(含稅)。合計交易總金額:863,876,500元(含稅)。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土地交易相對人:皇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之交易相對人:皇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陳文成為皇龍開發董事、該公司董事陳江山為皇龍開發董事、該公司董事陳文宏為皇龍開發董事長。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加速土地之取得與業務之擴展。(1)永興段440-1地號土地,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防部標售案。與公司之關係:無。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7年08月17日。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420,969,383元。(2)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估價報告,以議價方式進行。(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土地交易價格係參考該地號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係參酌關係人前次交易價格加計必要資金利息設算。(3)決策單位:經股東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辦理。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2)估價金額: 永興段440-1地號土地:790,404,930元。13.專業估價師姓名:陳聯興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1)高市估字第000068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0.會計師姓名:黃欣婷。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3824 號。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擴展業務,增加獲利來源。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6月22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95,894,658元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民國115年4月13日3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已提115年6月11日股東常會討論通過總交易金額(含土地、建物建照等相關成本)最高不逾新台幣873,060,351元(含稅),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案於董事會通過後,授權獨立董事陳進明為代表人辦理後續簽約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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