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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2-25 07:07

13家金融轉投資租賃 3月正式納入金保法

2026/02/24 20:57  
金管會表示,三大階段合計39家融資租賃業者納管。圖為金管會法律事務處長林志憲。(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表示,為增進消費者權益保障,規劃分「三大階段」將符合一定條件之「融資租賃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第一階段是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等4大上市集團、旗下13家融資租賃業者;第二階段是今天宣布納管13家,由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融資租賃業者,將於今年3月15日起正式適用;至於第三階段,9月15日納管另外的13家。因此,三階段合計39家融資租賃。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長林志憲表示,全部納管共分為三大階段,第一階段將13家融資租賃業者,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公告為金保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金融服務業,並於去年9月15日生效。
第二階段將納入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融資租賃業者;第三階段則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其餘會員、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
林志憲說明,目前第一階段的13家公司,已占整體融資租賃市場約九成的業務量。根據統計,2023年整體租賃公會旗下會員規模合計7500億元,2024年整體放款金額7200億元,2025年為7160億元。
截至2025年底,13家融資租賃業累積餘額約9139億元,其中,53%為企金,47%為自然人業務。不過,截至2月6日止,已有54件申訴案,累計申訴案共54件,其中的26件,已由業者積極與民眾溝通後,達成和解結案,其他的28 件持續處理中;申訴消費糾紛類型以解約、遞延消費兩類為主。。
此外,根據金管會第二階段公告納管的13家業者,包括:「永豐金租賃」、「一銀租賃」、「凱基租賃」、「台中銀租賃」、「華南國際租賃」、「國票金租賃」、「陽信國際租賃」、「臺灣企銀國際租賃」、「板信國際租賃」、「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台新大安租賃」、「中國信託資融」及「聯邦國際租賃」等。
林志憲表示,納管公告生效後,業者即需遵循金保法及相關授權子法規範,且金融消費者與經納管之融資租賃業者間之消費爭議,可適用金保法之申訴評議機制加以救濟,使金融消費者之權益獲得進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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