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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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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2-13 09:52
美牛絞肉、內臟開放引關注 食藥署:僅限心肝腎、「四大不變」守食安
美牛絞肉、內臟開放引關注 食藥署:僅限心肝腎、「四大不變」守食安
台美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簽署,我國將開放美牛絞肉及心、肝、腎等部分內臟進口,食藥署強調,美牛、美豬輸入管理以國人健康優先為前提,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MRL)對齊國際標準,並堅守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採購國產不變、食安管理機制不變等「四大不變」原則。
食藥署副署長蔡淑貞表示,食藥署是在遵循國際規範與科學實證風險評估前提下,並完成實地查核後,才對美牛進口管理進行調整。豬肉產品則維持原有進口品項,未有變動。
食藥署表示,我國政府以科學實證管理美國牛肉進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3項指出,「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而美國在2013年已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可忽略」國家(最高安全等級,全牛齡全品項皆安全),且WOAH於2023年最新指引指出,典型BSE才須通報及列入BSE案例計算,而美國已經逾20年未曾發生具流行傳播風險的典型BSE案例,因此實已非屬「食安法」第15條規範對象。
美國牛肉維持禁止進口品項,包括:30月齡以上頭骨、腦、眼睛、脊髓、背根神經節及脊柱、迴腸末端、機械分離肉或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 脾臟、膽囊、 子宮、甲狀腺、腎上腺、扁桃腺、淋巴結、喉部肌肉組織等;美洲野牛肉 乳製品、水產品仍須經系統性查核,確認法規監管,符合台灣要求。
此外,包裝與散裝食品及餐飲場所,皆須清楚標示肉品原產地;校園午餐也持續優先採購國產肉品。
在食安把關方面,蔡淑貞表示,食藥署將持續落實源頭管理、邊境查驗與後市場稽查抽驗,並維持每年赴美實地查核制度,依風險強化管理,確保輸入肉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