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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5-08-27 13:56

預售禁轉、實價公開...平均地權條例上路2年!5大修法重點:這狀況「吞300萬罰鍰」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2025年8月27日 週三 上午10:17


文/李寧】《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在2023年7月1日上路,主要針對房地產市場的各種炒作行為,進行一系列規範和限制,如今修正案實施屆滿2年,有哪些要點是需要特別再注意的呢?苗栗縣政府地政處日前就提醒,購屋族應特別留意「預售屋及新建成屋禁止任意讓與或轉售」的規定,否則一旦違規,恐面臨50萬元至300萬元的高額罰鍰。究竟《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文是什麼?還有哪些修法重點?本文帶讀者一次瞭解。
▲內政部補充「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部分,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在30日內申報登錄;如果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示意圖/Getty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是什麼?
《平均地權條例》自1956年起開始實施,目的在於穩定房屋與土地價格,遏止炒房行為,最近一次修正案在2023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2023年7月1日正式上路。
此次修法主要針對近年來房地產市場過熱、預售屋炒作盛行等問題,政府希望藉由修法來防止投機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並保護購屋者權益。
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內政部補充「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部分,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在30日內申報登錄;如果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預售屋轉售眉角 違規最高罰300萬
隨著《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滿2年,苗栗縣政府地政處便針對跟民眾最切身相關的「預售屋/新建成屋禁轉」規定加強說明。地政處表示,依照修正條文,自2023年7月1日起購買的預售屋,除繼承、法院拍定或配偶贈與等特定情況外,不得進行轉售或換約。
這項措施目的在於防堵短期炒作行為,穩定房市交易,並保障自住購屋族群的權益。
內政部強調,若有轉讓需求,民眾必須在刊登廣告或銷售前取得地方政府核准函,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將依法開罰。若有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讓與/轉售「無須申請」5情況
  • 買受人與其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
  • 買受人於簽約後死亡,其繼承人因繼承辦理契約名義人變更。
  • 夫妻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後,因剩餘財產差額或共同財產分配,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承受。
  • 法人合併或改制後,由合併或改制後存續或新設立之法人,依法承受或概括承受。
  • 法人依法解散、撤銷或廢止登記清算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
◎讓與/轉售「須先申請」6情況
  • 本人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
  •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因重大傷病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 設籍居住之房屋毀損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
  •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亡。
  • 買受人死亡,其繼承人讓與、轉售或變價分配。
  • 共同買受人間之讓與或轉售(法人不適用)。
依照規定,每人全國每2年僅能申請讓與或轉售1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核准函有效期限為2年,且不得撤銷或重複申請。
地政處提醒,儘管法令已施行2年,但仍有部分民眾與業者因誤解或忽視規定而違法,最終導致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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