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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1-09 13:36

兩岸金融合作 陸銀要爭對等

兩岸金融合作 陸銀要爭對等
中央社記者劉正慶北京9日電 (2010-11-09 13:12)
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和經濟合作協議(ECFA)後,將加快扭轉「大經貿、小金融」的不平衡發展格局,但提到兩岸未來的金融合作,大陸銀行業爭取的重要在於對等。
大陸招商銀行副行長張光華認為,大陸從1991年開放台商投資以來,截至今年5月,台灣對大陸已累積投資超過771億美元,反觀大陸企業在台投資設點屈指可數,從去年6月開放陸資入台,目前只有7700多萬美元,效果並不理想。
張光華在第16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中指出,台灣對陸資管得比較嚴,而且開放的100多項投資領域,多為利潤較薄、陸企競爭力弱的行業,加上台灣市場相對較小,很難完全激發陸資投資的跟進動力。
換句話說,在台灣對陸資投資自由化還缺乏實質性安排的情況下,張光華說,陸資入台要達到一定的規模,想必是一個艱難的歷程,相比台灣銀行業在大陸擁有4萬多台商的基礎,大陸銀行則需從零做起,起步也相對困難。
雖然「開放與合作」是ECFA生效後,兩岸銀行業發展的共同主題,但張光華表示,台灣方面應考慮進一步調整陸資銀行入台經營的相關規定限制,如重新評估「申請機構必須已經在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經營滿兩年以上」條件的必要性。
和張光華的看法相近,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胡哲一說,大陸迄今共批准7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今年9月16日也讓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與彰化銀行設立分行,但台灣對大陸金融機構入台態度卻相對謹慎。
胡哲一表示,ECFA簽署前,沒有一家大陸金融機構進入台灣,目前也只批准3家。
對這種金融機構互設呈現單向且不對稱的局面,他說,「有識之士應當看到,儘快改變這種單向不對稱的狀況,有利於台灣利用大陸各種資源,豐富繁榮台灣經濟金融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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