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8:14

經濟部公告,5月7日起出口MIT貨品至美國,應附聲明書否則不得出口。(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美國祭出對等關稅,台灣嚴防遭中國等地洗產地,經濟部貿易署公告自5月7日起出口我國產製(MIT)貨品至美國,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此為新增的輸出規定事項,若未檢附文件將無法出口,貿易署強調,簽具聲明書是希望業者與政府合作,防堵洗產地等違規行為,沒有要加嚴。
貿易署指出,美國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後,造成各國間稅率差距,高稅率國家產品可能流向低稅率國家,透過更換產地標示、重新包裝或簡單加工等方式轉運美國,這些產品若透過台灣轉運至美國以規避高關稅,將影響台灣國際信譽,及向美方爭取較優惠的關稅待遇。
貿易署為防杜他國貨品藉由我國違規轉運,基於貿易管理需要,公告從今年5月7日起,出口人出口我國產製(MIT)貨品至美國,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為報關文件之一,若未檢附將無法出口。
貿易署解釋,目前MIT產品有規定內、外包裝需要標明MIT,但有出口業者可能忘記標示,或是國貨、外國貨品一起出口,混在一起、未能標示清楚等,檢附聲明書可提醒業者多注意,聲明書上也提醒,若違反聲明,依貿易法相關規定議處。
貿易署強調,MIT就要是MIT,出口加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並非限制貨品出口,目的是要和出口商通力合作,防杜洗產地等違規行為,共同維護台灣的貿易利益及經濟發展。
另外,經濟部為協助業者順利將貨品出口美國,24日也邀請美國專業律師說明美國原產地規則及通關實務,並分享美國海關判定原產地案例,與會業者達三千人。美國律師提供具體詳細解答,交流熱烈,業者反應良好,將適時邀請美國律師再度說明美國課稅措施及通關實務,協助廠商順利出口貨品。
經濟部也和美方交流,美國對實質轉型認定沒有制式公式,會以個案認定,例如看用途、附加價值等,貿易署也呼籲業者出口前,先了解原產地相關判例,並與美國客戶充分溝通,或透過美國海關申請預審產地,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