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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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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8 23:48
位速及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508)位速-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1.事實發生日:114/03/072.公司名稱: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0月25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41336號函指示辦理。6.因應措施:(1)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位速)資金貸與上海竹之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竹之嘉)之餘額為36,272仟元,業已超過所訂資金貸與限額為0仟元。茲訂改善計畫如下:東莞位速與上海竹之嘉協議還款計畫,並按還款計畫進行還款,預計於114年12月18日還款完成。上海竹之嘉截至114年03月07日止對東莞位速的借款,已於113年12月份共還款人民幣300仟元。(2)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資金貸與位元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位元奈米)之餘額為76,000仟元。因本公司投入有機太陽能等新產品的開發,以致淨值減少,造成位速科技對位元奈米個別資金貸與限額64,933仟元。茲訂改善計畫如下:本公司與位元奈米協議其於114年03月31日前償還上述資金貸與案全數金額,以解除個別資金貸與限額超限之情事。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