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5 19:16

福興:為調整公司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減資20%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924)福興-公告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1.事實發生日:114/03/052.公司名稱: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5日下午4:30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1)為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以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董事會於今日通過擬辦理現金減資退回股東股款。(2)本次擬辦理現金減資計新台幣376,904,340元,銷除股份37,690,434股,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88,452,170股計算,減資比例為20%;每股退還現金2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07,617,360元,計150,761,736股。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率退還。(3)依前述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 200 股(即每仟股換發800 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前述價格承購。(4)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5)本案於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