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友望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1-26 15:28
以港資掩護中資身分入主宣德 滲透我高科技業
以港資掩護中資身分入主宣德 滲透我高科技業》中企立訊一審判緩刑 檢上訴:嚴重侵害國安
蘋果代工廠中國立訊,以港資掩護入主台灣宣德科技,北檢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2名台籍負責人及中國立訊精密董事長王來春。(路透示意圖)
蘋果代工廠中國立訊,以港資掩護入主台灣宣德科技,北檢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2名台籍負責人及中國立訊精密董事長王來春。(路透示意圖)
蘋果(Apple)主要代工廠中國立訊,以港資掩護入主台灣的連接器供應商宣德科技公司,台北地院去年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及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時任宣德董事兼總經理蔡建偉六月徒刑、台灣立訊負責人葉怡伶五月徒刑,均緩刑;台北地檢署認為,中企不斷利用類似手法滲透我國高科技產業,嚴重侵害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一審量刑無法反映兩人行為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危害,有量刑過輕違誤,已提起上訴。
北檢:一審有量刑過輕違誤
中國立訊董事長王來春是在二○一一年底,透過旗下香港明志公司,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來台設立浩達公司,隨後透過層層轉投資、認股,藉由明志的孫公司達擎、立康,認購穩懋半導體所持有共四萬餘張的宣德股分,成為宣德最大股東;另又規劃宣德減資後辦理私募,再透過深圳立訊集團旗下的香港聯滔公司取得宣德私募股分,蠶食鯨吞取得宣德掌控權。
一審認定兩人同時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與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以較重的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論處,判處兩人上述徒刑,兩人另有內線交易行為,蔡此部分判刑一年八月、葉兩年,兩人都獲緩刑三年;有女版「郭台銘」之稱的中國立訊董事長王來春通緝中。
北檢認為,中企透過迂迴方式規避法律規定,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情形猖獗,近來更特別針對我高科技產業人才挖角,企圖達成我消彼長磁吸效果,嚴重影響我經濟秩序及國家利益,造成我國際競爭力發展與存續隱憂,影響程度擴及各層面,所生危險及損害不容小覷。
檢方指出,若不予以重刑嚴懲,將讓中企產生僥倖心態,後果嚴重侵害國家安全以及經濟發展甚深,恐形成中企滲透我國高科技產業溫床。
因兩人掩護,讓中國立訊得以在台從事業務行為,檢方認為,應詳細審酌兩人所為對國家安全及整體經濟發展的危害性,予以適當量刑,以免輕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