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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8-14 05:40

財經青紅燈》娛樂稅的存廢之爭

2024/08/14 05:30  
財政部決議娛樂稅不廢止,但上限稅率至少折半,並授權地方停徵藝文及競技比賽的娛樂稅,此方案兼顧不同縣市的需求,未來若能順利三讀通過,娛樂稅存廢之爭應可休矣。(資料照)
娛樂稅的存廢爭議多年,朝野立委多次提案修法或廢止,今年4月立法院財委會就曾再度審查。然而,娛樂稅屬於地方稅,雖然稅收不多,卻是鄉鎮市重要財源,歷次討論地方政府多反對廢止。因此,財政部決議娛樂稅不廢止,但上限稅率至少折半,並授權地方停徵藝文及競技比賽的娛樂稅,此方案兼顧不同縣市的需求,未來若能順利三讀通過,娛樂稅存廢之爭應可休矣。
現行「娛樂稅法」規定,包括電影、臨時公演(歌唱、說書、舞蹈、戲劇、音樂演奏等)、各種競技比賽、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等,就其所收票價或收費課徵娛樂稅,目前最高稅率5%至100%,但各縣市實際課徵稅率均遠低於上限稅率,例如電影(外語片)上限稅率60%,各縣市最高僅課徵2.5%。換言之,娛樂稅上限稅率折半(除高爾夫球場外),對地方政府可說沒有實質影響。
根據統計,2023年娛樂稅稅收18.9億元,2024年上半年則為10.2億元、創歷年同期新高,稅收確實不多。財政部預告修正「娛樂稅法」,儘管娛樂稅上限稅率折半沒有實質影響,但授權地方停徵娛樂稅,對部分想要發展藝文等商機的縣市而言,無疑是多了一項租稅工具;至於不想停徵娛樂稅的縣市,也不用因此覺得有「壓力」,不過是縣市之間不同的施政考量罷了。
然而,民眾若期待電影、演唱會等門票降價,可能言之過早且過於樂觀,除了現行娛樂稅徵收率工偏低之外,即使地方政府停徵部分娛樂稅,雖然可以吸引廠商前往當地舉辦活動,但能否反映在票價上,恐怕還有很大的疑慮,屆時要看廠商如何考量,不論財政部或地方政府,均難以強勢介入要求主辦單位降價。(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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