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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經濟部表示,因應太陽光電大幅增加之後,所抵銷掉的白天用電需求,電力系統尖峰從白天移至晚上,因此配合調整用電尖峰,自明年元旦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預估有2.5萬戶用電大戶受影響。 經濟部9日召開今年第三次電價費率審議會,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檢視,決議112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自112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經濟部指出,為促使用戶減少夜尖峰用電及汽電共生業者改於夜尖峰發電,審議會決定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有助於供電穩定,整體尖峰時間維持6小時不變,因此全天整體平均電價不受影響。 未來新尖峰調整為16時至22時,7時30分至16時,及22時至22時30分為半尖峰,離峰時間不變,維持在晚間22時30分至隔天7時30分。 台電解釋,過去用電尖峰大多落在夏季的下午,當時需要企業配合調整生產,讓用電量分攤到夜間。 不過隨太陽下山後,傍晚至晚上的另一波用電尖峰,就需要調度更多電廠與減少用電,因此才會調整明年起的時間電價,希望引導用電大戶轉移用電時程。 經濟部強調,現行時間電價用戶23.5萬戶中,低壓用戶21萬戶為自由選用時間電價,僅高壓以上2.5萬戶全面適用時間電價,為主要需要適應新制的用戶,將同時搭配放寬選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應獎勵誘因,以協助業者過渡至新制度。(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馮建棨/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