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幻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0 17:37

開放陸資項目整合 第 2階段檢討重點

開放陸資項目整合 第 2階段檢討重點
2010/03/20 15:3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3月20日電)陸資來台開放9個月,陸資參與公共工程開放項目上下游未整合,形同半套開放;經濟部與工程會等相關單位進行的相關法令整合,成為第2階段陸資開放來台的檢討重點。
經濟部去年6月30日宣布開放第一階段大陸企業來台投資,原本即定義為試辦性質,因此開放的192項沒有產業敏感性,即使開放陸資參與11項公共建設,但因沒有開放承攬(營建業),等於讓陸企來台出資參加投標,卻無法分食營建市場大餅,因此迄今未有任何陸資參與公共建設案例。
正因為開放項目並非陸企首選,迄今來台陸資企業總投資金額只有6800多萬美元;即使如此,陸資來台的高度政治敏感性,以致偶爾有爭議出現。
就鼎新電腦個案來說,相關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鼎新參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腦相關作業標案時,仍是外資,但今年1月27日被收購為陸資企業,雖主動申報,卻因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去年7月一紙「經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陸資企業不得參予政府採購標案與分包商」公文,得標資格遭到撤銷。
鼎新因為這紙公文喪失已經到手得標的政府採購案;但是,鼎新案引發的問題不僅於此。
熟悉內情的官員分析,陸委會這紙公文不僅沒有法令的正當性,而且還與目前已經開放陸資參與公共建設的規定牴觸,萬一陸委會公文一體適用促參法,那陸資來台參與公共建設投標也會受到限制;針對這個法令矛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正與陸委會會商解決中。
另外,去年以交通部為主、同意開放的11項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部分,也出現上中下游開放項目沒有整合的漏洞,造成有開放等於沒有開放的問題。
相關官員舉例,陸資要來台參與類似劍湖山世界的公共工程標案,卻因服務業未把遊樂設施列為陸資開放項目,導致陸企可以投標,卻無法向經濟部進行公司登記,等於即使得標參與BOT案,陸企也無法在台營運。
工程會正針對開放陸資投資的公共建設項目,逐一檢視是否服務業也納入配合開放的項目,讓上中下游整合,落實開放政策。
此外,對於遭到立委意外踢爆的陸資投資518人力銀行問題,相關官員分析,人力仲介業本來就是勞委會的特許行業,不僅是陸資,連台灣企業沒有經過勞委會特許就經營人力仲介,也是屬於違法行為。
目前並不確定518人力銀行是否沒有向勞委會或台北縣政府申請,就違法經營人力仲介,不過,相關官員說,這已經不是陸資企業的問題,而是國內執法層面問題。
因為,同樣是陸資企業經營591租屋網網站,內政部即主動了解有無違法,最後確定沒有違法進行房屋仲介,顯示主管機關本來就該主動出擊,執行法令;未來隨著第2波陸資企業開放,在國內執行的問題會更加被放大檢視,是相關部會未來必須積極整合配套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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