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20 15:46

推動新能源/葉惠青:再生能源 皆納施政參考

55951
推動新能源/葉惠青:再生能源 皆納施政參考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整理】 2010.01.20 02:37 pm
能源局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上,已擘劃未來20年內,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將新增650萬瓩至1000萬瓩,以大幅提升我國再生能源使用;運用再生能源電能收購機制、獎勵示範及法令鬆綁等方式加強民眾設置再生能源的誘因,另外屬於再生能源熱利用的部分,也訂定推廣目標,以提高台灣自產能源比例,充分運用台灣再生能源開發潛力。
在尋求、推廣再生能源上,能源局一直廣泛蒐集相關資料,作為施政參考,絕不會排斥任何可能的選擇機會。有關「二甲醚」的運用,據能源局蒐集到的相關資料顯示,雖然國外確實有在研究是不是可以作為發電(當發電燃料使用)、汽車(作為油料的替代)以及家庭燃料(作為液化石油氣的替代)之用,但目前基本上仍將二甲醚定位在化工產品,並非能源燃料產品。
在目前環境下,若要使用二甲醚,有相當技術與安全問題需要考慮與克服。首先是二甲醚的熱值比液化石油氣(俗稱桶裝瓦斯)低,所以相同熱值的儲存,體積要比桶裝瓦斯大許多。再者,二甲醚的「閃火點」較低,安全性也需要考慮。同時,由於它具有腐蝕性,現有的瓦斯器具不適合使用,否則在腐蝕性下容易因洩漏而發生工安意外。就因為二甲醚作為能源燃料使用,還有技術與安全方面的問題需要克服,所以國外像日本、韓國、美國、歐盟並沒有作為能源燃料使用,只有伊朗、中國大陸有使用。況且從現行的石油管理法來看,二甲醚並不屬於石油產品的規範範圍,所以在目前也不能作為能源燃料用途。
就能源局的立場,要作為新的能源燃料替代品,一定要考慮到消費者使用安全,以及對環境不能影響太大。有關二甲醚是否適合作為能源燃料使用,能源局會持續密切注意國外最新發展資訊。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