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1-09-15 17:30

隆大標得高雄市楠梓區藍田西段等土地,合計約8.08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519)隆大-公告本公司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投標取得土地達公告標準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坐落於高雄市楠梓區藍田西段102-1地號土地(2)坐落於高雄市小港區孔鳳段91、92地號土地(3)坐落於高雄市小港區孔鳳段93、94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9/12/16~110/9/1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楠梓區藍田西段102-1地號:土地面積:2,118.18平方公尺(折合640.75坪)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517,986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31,900,000元(2)小港區孔鳳段91、92地號土地:土地面積:3,325.23平方公尺(折合1,005.88坪)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236,800元/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38,193,000元 (3)小港區孔鳳段93、94地號土地:土地面積:3,325.26平方公尺(折合1,005.89坪)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236,801元/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38,196,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皆依投標須知中得標人繳納價款之方式付款:(一)自得標次日起三十日內按得標總價繳足百分之三十價款為定金,但得以保證金抵繳。(二)於得標次日起三個月內繳納得標總價之百分之三十五。 (三)剩餘價款於得標次日起六個月內繳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據、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招標決策單位:董事長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土地以備開發興建房屋出售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授權董事長決行,事後報董事會追認。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授權董事長決行,事後報審計委員會追認。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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