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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6 15:54
MOU頭銜 陳冲重申須對等尊嚴
MOU頭銜 陳冲重申須對等尊嚴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09.11.16 03:07 pm
兩岸簽訂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頭銜,至今仍遲遲未敲定,立委陳淑慧建議,MOU是否比照APEC「中華台北」,或是WTO「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的頭銜來簽署呢?金管會主委陳冲回覆,頭銜並非他的專業,但他不喜歡這樣的名詞。陳冲於財委會承諾,一定會符合「對等尊嚴」的原則。
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質詢時指出,兩岸簽署MOU的頭銜會是什麼?是否會落入APEC的「中華台北」,或是WTO的「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模式?陳冲指出,並非此領域的專家,但他坦承不喜歡這樣的名詞。
陳淑慧提出5個MOU簽署頭銜的建議,包括中華民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冲等提案,要求陳冲直接選擇作答,不過陳冲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都承諾,一定會符合「對等尊嚴」的原則。賴幸媛指出,頭銜部分,雙方還在溝通協商。
立委賴士葆指出,MOU報告已高達17次,大陸會接受我方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頭銜來簽署嗎?
陳冲指出,這是一個法定名稱,大陸不太可能接受,所以要堅持對等原則。他強調金管會在交涉過程中,當然最希望可以用法定名稱來簽署,目前應想出一個對等名稱,但不論用什麼頭銜,最後一定會符合對等原則,因此若大陸能接受我方以「行政院」名義簽署,我方就接受他們以「中國」的頭銜來簽署。
立委費鴻泰質詢指出,是否曾考慮過回歸兩岸兩會來簽署?賴幸媛指出,兩岸過去簽了9項協議,都是以兩岸兩會來簽署,但MOU在今年4月26日的兩岸金融協議後,已授權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來協商與簽署,因此不可能再由兩會來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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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