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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30 10:31
預售屋建物公設將分別計價 代銷業:最後還是會回歸總價
預售屋建物公設將分別計價代銷業:最後還是會回歸總價
Now news 2009/10/30 09:5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國內預售屋交易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將修改相關規定,自明(99)年5月1日 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分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面積及售價,不過,代銷業者認為,最後還是會回到以總價計算方式。
根據內政部修正後的版本規定,只要房屋面積有誤差,就要「互相找補」,也就是說,如果房屋實際面積比契約明訂面積減少,建商必須退錢給消費者;反之,消費者要再付錢給建商。
對於未來預售屋採「分別計價」,代銷業者認為,在計價的方式上應該要有統一標準,其中附屬建物與公設的訂價應以主建物為基準,例如陽台單坪價格是主建物單坪價格的幾折、露台單坪價格是主建物單坪價格幾折,由建築公會協調建設公司與代銷業建立統一標準。
至於預售屋分開計價是否會對預售市場產生影響,永慶代銷事業處副總吳金銘表示,預售屋建坪分開計價的政策原意是要解決近年來新建案公設分配認定不一及虛灌面積的問題,但實施後並不會產生太大衝擊,因為建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定價,最後還是會回歸到以總價計算來處理。
吳金銘指出,消費者對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該如何判斷其價值,其實並沒有概念,且每一建案塑造價值及規劃建材差異頗大,計價標準並不容易被認定,短期也較難訂定出一套標準的訂價模式,在政府沒有統一訂價標準,建商及民眾對預售屋建物及公設的價格認定標準將會有一段時間的摩合期,預售屋價值仍會回歸到市場訂價機制及未來行情認定。
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也表示,分開計價可望使產品市場資訊更公開透明化,以往少數建商惡意增加公設比的情況將不復存在。不過,在建商成本皆已固定的考量下,預料短期內並沒有降價空間可言。因為對建商而言,以目前的房地產景氣,建商沒有降價的理由,想賣2000萬元的房子,不會因為分開標示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價格,而只賣1800萬元,對於公設「少賺的部分」,勢必會移轉到主建物上,只要景氣不反轉,未來將看到主建物單價的飆漲。
舉例來說,若把分開計價想成一份營養三明治,即使把沙拉、火腿、麵包、蛋分開計價,但一份50元的營養三明治,不會變成35元,但內餡實不實在就是消費者決定買不買的關鍵,因此,只要把公設項目坪數明定清楚,不要把車位坪數等灌到公設內,對消費者才是公平的,至於總價高低,就得視景氣好壞與消費者是否願意買單,若消費者都不買房子,房價自然就下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