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9 18:13

因繼承取得房屋 不必申報契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09.10.19 05:55 pm
財政部表示,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在申報遺產稅後不必再報繳契稅。
財政部說,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者,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因繼承取得房屋並不屬於契稅課徵的範圍,繼承人因此取得的房屋,可不必報繳契稅。
【2009/10/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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