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田徑教練利用比賽期間把女學生叫進房間猥褻、性侵,還問她「舒不舒服」、「喜不喜歡」;女學生因擔心無法出賽影響成績,雖害怕卻不敢拒絕,直到該教練因性騷擾其他女學生被家長投訴事件才曝光。(示意圖)
2020/11/25 12: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某國中體育班劉姓田徑教練,2018年間帶隊南下高雄參賽時,竟把女學生叫進房間猥褻、性侵,還問她「舒不舒服」、「喜不喜歡」;女學生因擔心無法出賽影響成績,雖害怕卻不敢拒絕,直到劉男因性騷擾其他女學生被家長投訴時,性侵事件才曝光,一審依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劉男共3年2月,高等法院今改依對少女猥褻、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案發後,劉男已遭停聘,若性侵女學生惡行遭判刑確定,將永遠無法再擔任教職。劉男今未到庭聆判。
判決指出,劉男於2018年2月帶隊南下高雄市比賽,深夜入住一家大飯店,他獨自住一間房。
案發當晚11點多,劉男傳訊息給15歲女學生,稱「來按一下脖子…緊」,女學生依教練指示進房,沒想到劉男先假裝躺在床上等候她按摩,等她走近時,劉男卻突然將她拉近摸胸,她驚訝到無法說話,但怕劉男生氣後就不能出去比賽,只好隱忍。
2天後,劉男又傳訊要女學生進房,但這次劉男得寸進尺,她進房間時,劉男下半身已脫光光,並直接將女學生脫掉運動褲和內褲,指侵得逞。不久,劉男竟問女學生「舒不舒服」、「喜不喜歡」等話,讓她為之氣結。
但劉男辯稱,他知道女學生的實際年齡,否認有猥褻、性侵等行為,他傳訊息要女學生幫忙按摩,但女學生並沒有來,之後也有傳訊息給她,但女學生說肚子痛在房間休息,未去他的房間。
劉男委任律師辯稱,女學生指控情節,都是她自行想像,而女學生驗傷距離事發時,已有49天,驗傷單無法證明劉涉性侵女學生。
不過,女學生指證歷歷說,當時教練傳簡訊叫她進房間幫忙按摩,卻對她摸胸及指侵,她雖不舒服、嚇到,但擔心教練生氣不讓她參賽,影響她體育班成績,當下不敢反抗。
一審綜合其他證人證詞,認為女學生前後供詞吻合,女學生驗傷單也有新生成傷勢,加上劉男事後曾傳訊不好意思,認定劉男涉嫌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