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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使用氣球吸食笑氣,此舉有致命危險。(資料照,記者周敏鴻攝)
2020/10/31 05:30
開趴濫用屢傳奪命 國內首列管關注化學物質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笑氣(一氧化二氮)在國內頻遭濫用,尤其年輕人開趴亂吸笑氣,已發生多次奪命事件,環保署昨公告「笑氣」為台灣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指毒性化學物質以外之化學物質),即日起不但禁止於網購平台交易,業者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都要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若發現民眾非法持有笑氣,可處3萬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
環保署昨表示,11月1日起將會同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單位等跨部會聯手管制笑氣,展開聯合稽查並加強輔導業者,全力防止笑氣遭不當濫用。
笑氣主要用於食品、醫療、工業用途,如製作咖啡奶泡、麻醉藥劑,或用於科技半導體產業;由於笑氣具有麻醉止痛效果,價格便宜且易取得,近年警政機關於夜店、旅館等場所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毒品時,發現併同吸食笑氣助興的案件。
業者交易紀錄需申報 避免流向不當用途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表示,笑氣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一個加強管理的關注化學物質,將以核可、標示、逐筆網路記錄、按月申報、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等措施管制笑氣流向。
同時,除特定用途經同意,笑氣須添加具有惡臭味的「二氧化硫」,以遏止不當吸食情形。
環保署說明,工業用笑氣,在公告前已運作者,昨正式公告後須立即逐日逐筆記錄、網路傳輸、按月申報、禁止網購;明年5月1日前,須取得核可文件、完成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字樣、備妥安全資料表,及依規定添加二氧化硫。
網購平台不得販售 罰款6萬元起跳 按次罰
環保署並祭出重罰,即日起查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持有笑氣,依法可處3萬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若透過網購、郵購販售笑氣,平台業者也須負責任,將處以6萬到30萬元,並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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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臨場輔導業者,圖為工業用1噸鋼瓶笑氣。(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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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氣管制裁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