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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0-28 07:37
男不理檢疫趴趴走罰百萬拒繳 管收嚇到釋放立馬繳頭款
男不理檢疫趴趴走罰百萬拒繳 管收嚇到釋放立馬繳頭款
2020-10-27 20:52 聯合報 /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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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在桃園市租屋的李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4度違規外出「趴趴走」,遭桃園市府重罰100萬元拒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拘提李男後,地院裁定管收3月今天到期釋放,該分署今天下午表示,執行官在李男管收期間一再疏導下,李男辦理65期分期繳款,並離開管收所之後,立即先繳納1.2萬元部分頭期款表達償付意願。
桃園分署指出,李姓男子設籍新北市八里,他在桃園市租屋生活,今年2月底他從中國大陸廈門返台,依規定居家檢疫14天,他卻4度違反規定外出「趴趴走」,市府開罰100萬元,李男拒繳、亦不出面,該分署今年7月28日拘提到案,聲請地院裁定後,在桃園監獄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3個月,至今天中午期滿釋放。
桃園分署主任執行官黃有文表示,李姓男子在桃監管收所管收3個月期間,執行官先後10次前往探視進行疏導,李男後來表明不願再被管收,同意將百萬罰款分65期分期繳清,李男原想在管收期間先交頭期款2萬元,無奈家人、朋友無人願意援手,繳交2000多元後無力再繳,直到今天下午離開管收所後,籌到1萬2000元繳納,後續每期須按時繳納1萬5000元,如果連續未繳,該署不排除第2次強制管收。
李姓男子(左二)今年2月居家檢疫4度違規外出「趴趴走」,又拒繳100萬元罰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拘提管收3月今天釋放,李男辦理分期繳款償付罰款。記者曾增勳/翻攝
李姓男子(左二)今年2月居家檢疫4度違規外出「趴趴走」,又拒繳100萬元罰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拘提管收3月今天釋放,李男辦理分期繳款償付罰款。記者曾增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