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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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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8-16 08:13
彰化花壇振興現金17日起發放 鄉民帶這些證件才能領
彰化縣花壇鄉將從17日起一連5天發放1000元振興現金,每天的上午9點到下午3點,在18個村發放現金,全鄉4萬5000多名鄉民每人都可領到,鄉公所提醒,鄉民親自領取時應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印章;委託親屬領取者,則須攜帶代領人身分證(或健保卡)、印章,委託人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健保卡、戶籍謄本等)。
花壇鄉公所排定發放的時間、地點, 分別是17日花壇福延宮、金墩活動中心、崙雅活動中心、中口舊碾米廠;18日中庄福安宮、南口活動中心、北口明德宮、岩竹活動中心;19日劉厝活動中心、文德明聖宮、橋頭村辦公處、長春活動中心;20日三春活動中心、灣東村集會所、灣雅活動中心、永春福德宮;21日長沙鄉立圖書館、白沙活動中心。鄉長顧勝敏預計17日到福延宮關切發放情形。
花壇鄉公所指出,若是鄉民本人親自領取振興現金,則須攜帶國民生分證(或健保卡)、印章;委託親屬領取者,則須攜帶代領人身分證(或健保卡)、印章,委託人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健保卡、戶籍謄本等);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則須攜帶法定代理人的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印章,未成年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戶籍謄本等)。
鄉公所強調,未能於各村發放日期前往領取的鄉民也不用擔心,仍可於今年10月1日前在上班時間依「領取所需檢附相關文件」至鄉公所2樓村辦公室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