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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7-10 08:09

婦聯會清算 最高行判停止執行確定

婦聯會清算 最高行判停止執行確定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佩璇、劉宛琳、鄭媁/台北報導
2020年7月10日 上午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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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聯合會日前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案裁定除不得再用政治團體名義收受政治獻金外,其餘均停止執行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class="StretchedBox W(100%) H(100%) ie-7_H(a)" src="https://s.yimg.com/ny/api/res/1.2/sS4cG8A0retYPD6lcak.6Q--~A/YXBwaWQ9aGlnaGxhbmRlcjtzbT0xO3c9ODAw/https://media.zenfs.com/ko/udn.com/8953e5ef16abc76de4c3ba4d8b808b07" itemprop="url"/>

聯合會日前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案裁定除不得再用政治團體名義收受政治獻金外,其餘均停止執行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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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因未於期限內轉型為政黨,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裁定除不得收受政治獻金外,其餘均停止執行確定。在該案訴訟確定前,婦聯會暫時不用被廢止及清算。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等接到正式裁定書,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
婦聯會主委雷倩說,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不但維護民主制度中核心的結社自由,更鞏固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充分發揮司法護憲的功能,婦聯會將珍惜機會,在此基礎上求生存、求發展、爭名譽,繼續服務國家社會。
法界人士分析,行政法院對清算處分判定「暫停執行」案例極為稀少,婦聯會半年來的積極抗爭,確實達到效果。
政黨法兩年緩衝期屆滿後,內政部去年兩度行文婦聯會,並下最後通牒,限令婦聯會今年四月廿六日前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予以解散、清算。
由於婦聯會沒在期限內轉型,內政部發函廢止立案並命其清算。婦聯會收到內政部的行政處分後,除上街頭抗議,也向法院聲請暫停執行的假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後,內政部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駁回抗告的裁定指出,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除保障人民得以團體形式發展個人人格,更有促使具公民意識人民,組成團體以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及政治等事務功能。
裁定也指出,原處分一旦執行,依規定應予解散而必須進入清算程序,就婦聯會而言,具急迫性;一旦完成清算,婦聯會將無法繼續參與經濟、社會及政治事務,具不可回復性,也不能透過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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