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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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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9-01 11:29
國道散落物,9月16日起收處理費
國道散落物,9月16日起收處理費
【時報-台北電】高速公路每年發生逾4萬件散落物,影響交通甚鉅,甚至在處理過程中衍生二次交通事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年訂出處理費收費標準,自9月16日起實施,只要現場處理超過每30分鐘,單一車道將收取3000元,以今年8月28日發生的豬內臟散落為例,前後影響2個車道、處理超過7小時,將收取5萬1000元的費用。高公局指出,國道散落物以輪胎最為常見,金屬類居次,再來是塑膠類;其餘常見的物品,還包括木頭、布料、施工物件、動物屍體等。也有較奇特的散落物,例如水塔、沙發、鋼琴等,甚至豬隻、棺木都曾掉落在國道。根據交通部統計,國道散落物一年多達4.2萬件,近10年至少造成15死、413傷,路政司今年4月已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駕駛必須負擔散落物的清理費用,處理超過30分鐘,每車道起跳價3000元。高公局強調,約90%的國道散落物,可以在30分鐘內處理完畢。高公局舉例,8月28日晚間22時01分,國道3號南下378.6K發生大量肉品散落內側車道事件,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於22時02分封閉主線車道進行清理,於23時45分開放內側車道通行,一直到29日上午5時17分才清掃完畢,共影響主線通行長達7小時16分,嚴重破壞用路人權益與安全。以此案推算,內側車道封閉1小時41分鐘,扣除前30分鐘免費,將收取9000元處理費;另一車道封閉7小時16分鐘,將收取4萬2000元處理費,總計5萬1000元。(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陳祐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