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6 20:20

金管會籲勿買地下保單 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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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009年7月26日電)部分新保單保費8月調漲,最近舊保單熱賣,行政院金管會近來常接獲檢舉地下保單案件,提醒民眾選購保單應向金管會核准的保險業購買,不要購買地下保單,以確保自身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出,根據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保險業務承諾表,並未承諾未經核准的國外金融服務業者可在台灣境內,從事未經主管機關允許的招攬行銷活動。
金管會表示,購買地下保單可能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被保險人無法確定業務招攬人員是否獲得外國保險公司授權,或者是否假藉外國保險公司名義詐騙。
金管會並表示,地下保單通常以外國文字書寫,保單內容及權利義務與招攬人員告知的是否一致,也易有爭議,若發生理賠糾紛、保戶事後服務等事項,須自行洽遠在國外保險業辦理,未來能否獲得完整服務,可能也是問題。
金管會指出,保險業務員、經紀人、代理人或任何個人、法人等,不得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保險業介紹保險商品,若違反規定,依保險法得處新台幣90萬元以上4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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