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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丈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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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7-04 07:19
帶10公斤黃金飾品闖關 未申報全數遭海關扣留
上月底台北關稽查組人員在桃園國際機場查獲,自香港搭乘中華航空公司第CI-904次班機入境的本國籍黃姓旅客,以手提行李攜帶大量黃金飾品及鉑金飾品共約10公斤,企圖由免申報檯闖關入境,該關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將整批飾品予以暫扣。
財政部表示,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出入國境攜帶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總價值逾等值新台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包括鑽石、寶石、白金等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物品價額的罰鍰。
據了解,該黃姓旅客為生意人,攜帶飾品出入境已經不是第一次,但卻是第一次未進行申報。
官員表示,該案例中的黃金飾品及鉑金飾品,目前準備進行鑑價,鑑價結果出爐後,將處以黃姓旅客超過法定可攜帶部分的等價罰鍰。
依據今台灣銀行盤後交易黃金牌價來計算,一公克為新台幣1233元、一公斤約123萬,此案例為10公斤,且有經過加工,因此預估此批飾品價格應會高於1230萬元。
該關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元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台幣逾限額10萬元,以及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與超越自用目的、有洗錢之虞的物品逾限額等值新台幣5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