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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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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4-24 08:29
要繳房屋稅了 逾期30天未繳將罰15%滯納金
今年度的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17日起已陸續寄送,本期開徵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若納稅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透過電話、傳真或親自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繳納期限至5月底止。
稅捐處提醒,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加徵應納稅額15%滯納金,將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北市稅捐處說,繳款書是按民眾提供住居所或就業處所等通訊地址寄送,為方便民眾繳稅,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或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等地繳納。(林媛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