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衣者 發達集團總裁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1-08 21:57
高市危老屋重建要點 30日內即可核准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率先全國公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屋齡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到危險程度且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申請重建免經審議程序,並享有最高1.3倍獎勵容積,30日內即可核准。
都發局說明,如果市民有危老屋的重建需求,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後,先向工務局確認是否符合危險或老舊合法建築物資格,再檢附重建計劃與相關文件,向都發局申請重建容積獎勵。相關的作業要點、書表格式、撰寫範例都將公告在都發局官網的「法令規章─法令公告」專區。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則規劃由申請人擬具重建計劃,且取得100%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基地面積不限即可採危老重建。都發局將修正《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和擬定《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重建辦法》草案,預定11月底送議會審議,通過後最快年底實施。(崔雅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