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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23 17:04

地籍清理!登記持分空白,快申請更正登記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您或您家族的不動產有權利範圍登記為空白的情形嗎?內政部於2015年6月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針對土地總登記迄今所有權權利範圍仍登記空白之不動產,規定清理程序及更正登記方式。新北市政府並已就轄內此類土地建物辦理清查公告,相關權利人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26日,得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登記。
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該所轄內淡水、三芝、石門、八里等4個行政區,共計清查有591筆土地建物於總登記迄今不動產所有權權利範圍仍登記空白之情形,相關權利人得於申請登記期間,檢附證明文件向該所申請更正登記,倘經審查無誤即准予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准予更正登記權利範圍。如超過申請登記期間仍無人申請更正登記,將由地政事務所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計算持分原則,逕為更正登記。
陳主任進一步表示,該所除受理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持分空白土地建物之更正登記外,仍持續受理地籍清理條例規定其他各清理類別土地之更正或更名登記,其中屬於「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未依有關法令清理之神明會」、「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名義登記者」等4類土地,如未於申請登記期 限內完成登記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將由新北市政府代為標售,陳主任再次提醒,倘民眾家族中有地籍清理土地,請儘速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相關登記,以確保權利。民眾倘有地籍清理相關登記問題,歡迎向該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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