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1 10:04

持有稅爭議多 應採房地合一市價量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自從101年,各地相繼調漲持有稅基開始,各項爭議便層出不窮,包括房屋稅基未減除地價、路段率加成重複課稅、房屋標準單價一刀兩斷……,可說是族繁不及備載。若要追本溯源探討持有稅爭議從何而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肇因於我國房地分離課稅的不動產稅制。
與各國普遍採房地合一課稅不同,我國不動產稅制向來是房屋與土地分離課稅,直到今年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才讓我國不動產稅制萌生合流契機,不過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屬利得稅範疇;而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稅卻仍未整合課稅,因此學界一再呼籲的不動產房地全面合併,並以市價量稅,至今仍沒有具體下文。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在房地分離課稅的情況下,按理說房屋稅課稅時應先減除地價;但實務上卻很難在房屋稅上完全摒除地價考量。由於房屋坐落地段將影響房屋價值,因此稅基之一的路段率便會參酌地價精神來訂定。然而這也引起房屋稅未減除地價重複課稅的爭議,即便稅務機關挑出來澄清並無重複課稅,仍引起輿論騷動。
除此之外,在各縣市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後,房屋稅負大增,不少縣市都出現房屋稅與地價稅相差無幾,甚至房屋稅高於地價稅的情況;眾所皆知,不動產的價值源於土地,增值利益也是來自土地,地上物價值相當有限,按理說地價稅應遠高於房屋稅才對,但現況卻本末倒置。
這種種的問題,歸根究柢都是因房地分離,且未照市價量稅所致。現今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路段率、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的目的,都是為了使稅制與市價接軌,既然如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呼籲,直接以不動產市價作為稅基,豈不是最簡便的作法?
況且市價即表示消費者對該筆不動產的土地、房屋、地段等各項價值認定,以此作為稅基,比起搞路段率,以及脫離現實的房屋標準單價、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等更客觀合理,因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將不動產稅制朝房地合一、市價量稅,無疑是解決所有爭議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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