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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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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4-27 15:46
金融公開收購擬重開大門
增加金融整併動能,金管會正研議重新開放金融機構運用「公開收購」模式進行併購,但前提必須是買家有把握取得被併購者51%以上的股權,且確保小股東權益。
據金管會官員透露,近來有金控業者建議,近年來國內金融機構整併案件極少,去年僅開發金控併萬泰銀行一案,希望金管會能重開金融機構運用公開收購的方式,增加併購成功機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周也在上市公司回娘家的活動中,與幾位金控大老溝通此政策的可能性。
金管會在2010年修改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要求金控公司整併,必須在取得金管會核准後3個月內啟動公開收購,加上公開收購時間約80天,即一宗整併案170天內即可確定是否成功,若收購不成功,股票即不會交割,不會再出現某些金控逐步收購股權,只到10~24%,併不進來、也吐不出去的窘境。
但之後因擔心外界將公開收購與非合意併購劃等號,金管會希望金融整併最好是合意併購,能取得所有股東同意,以換股方式併購最佳,因此新法上路後,僅開發金在2012年4~5月間對凱基證券啟動公開收購,整併成功,之後就沒再核准金融業採取公開收購模式。
曾銘宗證實,目前正在研議重開金控、銀行、保險、證券等可運用公開收購進行併購,但除了金控可公開收購依法可投資的所有金融機構類型,其他如銀行只能公開收購銀行,保險也只能公開收購保險,不能跨業收購;另外,也不開放非金融業公開收購金融業,即產金仍是分離。
曾銘宗表示,金管會鼓勵金融整併,目前國內有39家銀行、82家證券公司,幾乎都是規模過小,市占率太過零散,獲利率不高,若可以有效整併,將金融機構規模擴大,也有助打亞洲盃、可承擔較大風險及增加業務規模。
未來金控或併購方若可先取得被併購對象持股較多的大股東同意、參與應賣,例如有二大股東共持有40%,都同意出售股權,則金控啟動公開收購,取得51%以上持股,再舉行股東臨時會,推動100%換股等,即可增加整併速度及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