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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27 22:21
遠紡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27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參拾億元,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五年期為原則
7.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短期借款,強化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核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