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墾丁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14 13:49

被迫休無薪假 也能申請補助

經濟景氣不見回暖,無薪假、裁員等消息無日無之。因應這股失業風潮,內政部昨天修正「馬上關懷」專案,被要求休無薪假、打臨時工的民眾,也可以申請一次一到三萬元的補助,必要時還可以再申請一次。
內政部去年八月推出「馬上關懷專案」急難救助專案,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如果因為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使得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經過訪視小組實際評估後,可以得到新台幣一萬至三萬元不等的關懷救助金,暫時度過難關。
景氣遲遲不見好轉,內政部昨天宣布放寬急難救助標準,申請條件加入「遭無薪休假」、「部分工時」,或者「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臨時工」等。其次,依原本規定,急難救助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這次也放寬為若急難救助金發給後生活仍陷入困境,最多得再給予一次救助。
內政部也放寬對縣市政府授權,對於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遭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經庇護安置的通報個案,由縣市社工認定後撥款。
根據內政部統計,自去年八月十八日開辦「馬上關懷」至今年二月底止,通報件二十二萬三千三百件,核定近一萬八千件,給付金額三億三百四十二萬元。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政務委員薛承泰昨天表示,有關延長失業給付問題,政策將先推動中高齡及殘障者延長失業給付為九個月。全面實施延長失業給付一年或九個月,並不是現階段要做的。薛承泰表示,三月二十二日主計處公布失業率情況,失業率有無惡化,也是實施延長失業給付的考量因素。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向行政院提出全面延長失業給付的實施條件,由於與會首長一再提醒,希望勞委會注意財務精算及掌握失業周期與失業率的真正數據,使得勞委會對於延長失業給付為九個月或一年,趨向審慎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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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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